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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交通疏导组织方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115KB

文档介绍
和清除交通安全设施,另1台工具车辆负责巡查维护交通安全设施。七、施工区段交通组织措施1、申请施工理由和依据我司承建韶关市国道G323(一期)和G106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依据合同约定和工期要求,申请在该工程项目的道路沿线上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分车道封闭或局部占用硬路肩施工,待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解除封闭,开放交通。2、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要求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的要求设置,本工程施工的交通控制区一般分为下列六个部分:警告区(S)、上游过渡区(Ls)、缓冲区(H)、工作区(G)、下游过渡区(Lx)、终止区(Z)。(1)警告区:警告区长度不小于800m。警告区内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有关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的间距不得超过300m。警告区内应设置前方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车道减少标志等。(2)过渡区:分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30km/h。上游过渡区长度应大于100m;在上游过渡区前端应设置导向牌、电子导向灯、爆闪灯、线性诱导标及水马等;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50m。(3)缓冲区:缓冲区的长度应大于120m。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道路封闭标志和设置路障。(4)工作区:作业区是施工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根据施工作业需要而定;必要时进行隔离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5)终止区:终止区的长度不应小于30m。在终止区的末端,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标志。3、交通标志设置办法针对施工区域内存在多个维修点的情况,安全设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摆放,并在每个维修点前20m横向放置防撞水马2个,对进行破旧砼路换板、沥青路面摊铺的施工面的前方100米,每隔25m横向放置3个安全锥,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也防止过往车辆的驶入,影响施工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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