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Р Р13Р警示频闪灯Р台Р10Р Р14Р反光衣Р件Р500Р Р15Р安全锥Р个Р2500Р16Р水马Р个Р200Р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路段的道路安全畅通,对需要实际道路封闭进行交通安全设施摆设、巡查维护以及施工完毕后能够及时将道路恢复正常通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我部将在拟划分的四个施工区段各投入2台工具车辆,其中1台工具车负责摆设和清除交通安全设施,另1台工具车辆负责巡查维护交通安全设施。Р七、施工区段交通组织措施Р1、申请施工理由和依据Р我司承建韶关市国道G323(一期)和G106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依据合同约定和工期要求,申请在该工程项目的道路沿线上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分车道封闭或局部占用硬路肩施工,待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解除封闭,开放交通。Р2、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要求Р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的要求设置,本工程施工的交通控制区一般分为下列六个部分:警告区(S)、上游过渡区(Ls)、缓冲区(H)、工作区(G)、下游过渡区(Lx)、终止区(Z) 。Р(1)警告区:警告区长度不小于800m。警告区内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有关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的间距不得超过300m。警告区内应设置前方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车道减少标志等。Р(2)过渡区:分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30km/h。上游过渡区长度应大于100m;在上游过渡区前端应设置导向牌、电子导向灯、爆闪灯、线性诱导标及水马等;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50m。Р(3)缓冲区:缓冲区的长度应大于120m。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道路封闭标志和设置路障。Р(4)工作区:作业区是施工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根据施工作业需要而定;必要时进行隔离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