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或篓筐盛装鲜叶。采下的茶叶应及时运抵茶厂,防止鲜叶变质和混入有毒、有害物质。有机茶加工(一)、加工环境要求加工厂的设计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要求。建筑应符合工业或民用建筑要求。1、初制加工厂宜建在茶园中心或附近安全地带,兼顾交通、生活、通讯的便利。2、根据加工要求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无关人员不宜进入生产区。3、加工厂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铺设硬质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环境需绿化。4、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包装厂房、场地,厂房面积不应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要硬实、平整、光洁,墙壁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茶季前应全面清洗消毒一次。5、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具有密闭、防潮功能,推荐使用冷藏库贮存茶叶,保存温度5℃左右。不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不宜用铜质材料制造红碎茶转子机类强烈摩擦的零部件。大宗茶类加工设备的炉灶间、热风炉应设在加工车间墙外,有压锅炉另设锅炉间。允许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所有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9、新购设备要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每个茶季的开始,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10、定期润滑零、部件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得外溢。 (二)、加工人员1、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生产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2、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3、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换鞋、带帽。离开车间时应换下工作衣、帽和鞋,存放在更衣室内。加工、包装场所不宜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4、包装、精制车间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