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且很容易造成公权力溢入经济领域。Р 2.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主要表现在党政关系未理顺、人大的法律地位尚未真正实践、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未消除。Р 3.社会自治能力较低: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放权于社会。但正如李景鹏先生所说“当市场和社会还没有生出相应的管理职能时,从政府身上砍下来的职能就不可避免地被各种势力所劫持”,所以鉴于目前我国社会自制能力较低的状况,政府放权社会的主张仍有待商榷。Р 4.机关富余人员问题未解决:在这一点,本文只谈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Р――一方面,不成熟、不发达的市场经济难以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未建立。Р (二)英国行政制度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行政制度可借鉴方面Р 1.行政职能的市场化、社会化:行政职能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要求健康的经济发展方式、强大的社会自治能力,英国政府之所以能将许多权力下放给市场和社会源于其市场和社会的发展与壮大。Р 2.权力分散化:主要针对英国地方自治传统和我国公权力横、纵和组织上集中而言,这要求我国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之后,更重要的在于执行,这就要求需要具备相应的考核制度对执行进行束缚。Р 3.优化行政人员队伍:行政人员的素质影响着行政效率,影响着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与英国相比而言我国行政人员素质偏低且专业性不强,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和发展我国的行政制度,必然要求以较为专业的行政人员队伍为基础。除了在公务员选拨阶段严格把关外,还要求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务员法,相信严格的制度和法律措施即使是恶魔也能促使其成为天使。(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Р 参考文献: Р [1]徐育苗.中外政治制度比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Р [2]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Р [3]闫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