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作为项目经理的第一助手,与项目经理共同商讨、决策施工工程中的重大事项,在项目经理不在期间或场所代行项目经理职权;主持日常的日/周施工例会,负责安排施工生产工作。参与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合理调度和使用材料、劳动力等资源,安排工长按照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开展工程施工工作的实施;主持工长进行作业指导书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核定、签署劳务班组的工程量单,以及日常合同外分包商、工人零星签证费用的确定。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规范、技术管理工作。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深化设计图纸的设计、报审与批准,与建筑师保持良好沟通。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编制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网络计划管理等管理方法,组织各项技术措施的实施。主持工程项目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作。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工作,参加隐蔽验收、质量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复查工程测量工作,组织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鉴定工作以及计量工作和统计技术应用工作。指导资料管理员及时、准确地做好图纸变更标识。项目质检工程师: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代表上级部门行使质量监督检查权,并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参与对不合格品的评审,按规定填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单,督促工长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重新进行核查和记录。监督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负责检验工程质量的器具使用和管理。做好职责范围的质量记录,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统计报表资料负责。安全主任: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上督促执行安全责任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在现场设置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