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珠海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家环保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生产场地。经营农作物种子的企业应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水产种苗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经营农作物种子、禽苗畜苗、水产种苗及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企业应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拥有相应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及电子商务销售平台。休闲农业企业应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企业需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规模设备和相应的证书、证明以及生产记录由专家现场核实确认。企业竞争力(20分)获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的,其中有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由专家现场核查确认。有商标注册证书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获省、部级名牌产品证书的,其中有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有专利证书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承担农业标准示范区(含在建或已通过验收)建设的,或参与农业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化或团体标准制修订的,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且产品质量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企业在市外建立一定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或初加工厂,与贫困村形成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产业扶持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专门的质检机构证明材料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获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的,其中有一项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获市以上科技或外经部门认定的科技型或重点出口创汇企业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监测加减分规则(5分)对不按时报送企业情况报表、不参与市农业主管部门行业活动的、按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处理;对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和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农业交流使用活动的企业视参与情况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