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矿山开采施工合同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见,若乙方屡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给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方有权处理甲方的矿产资源,其处理单价低于市场行情20%,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并必须出具相关销售矿石的一切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甲方承担全额支付。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时提供给乙方开采区域内的合法手续,及甲方公司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给乙方存档,供乙方合法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施工依据。3、甲方负责当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当地老百姓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关系协调,并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负责采区能正常生产,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履约责任:签订合同后,乙方机械进场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安全保障人民币:万元款项在乙方机械进场施工180天内无重大事故(在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息),以后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10%扣足人民币:万元为止,到工程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还情乙方的款项,期间不计算息。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毕,结算帐款后,合同自动终止。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补充完善,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建设、劳动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第十三条、合同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帐号:帐号:电话:电话: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