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发现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凡是追求社会公平并想获得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国家,必定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凡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备的国家,通常都是能够获得持续、健康发展的国家。反之,凡是不重视社会保障或者社会保障制度残缺的国家,通常也是社会矛盾相对尖锐、社会排斥与社会对抗相对严重的国家。尽管也有个别国家例外,但上述现象确实在发达国家与新型工业化国家中具有普遍性,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日益呈现出这种普遍性。(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Р【思考题】Р(1)综述上述现象,揭示了哪些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客观发展规律?Р(2)中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实践对我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有何启示?Р(1)答:上述现象的普遍性,揭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发展规律。主要包括:一是社会保障理念与时俱进,必然经历从慈悲到正义的升华。二是社会保障目标从低到高,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超前或滞后均将导致不良后果。三是社会保障功能持续扩张,从消灾化险式的被动防范走向合理分配社会财富的积极进取。四是社会保障体系阶梯式膨胀,以适应国民需求的刚性增长。五是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各异,多样化发展,但又殊途同归。社会保障理念的升华必然带来社会保障目标的升级,进而促使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规模扩大、水平提升,最终将人民引入安全、平等、自由、尊严的福利社会。因此,社会保障作为各国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由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工具转变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合理共享的财富分配机制,是一条不可逆转的发展规律。Р(2)答:中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实践表明,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既要立中本国的具体国情,更要遵循这一制度的客观发展规律,任何脱离国情的制度安排都将注定不会被民众所接受,任何违背这一制度客观发展规律的变革都将扭曲其职能并导致适得其反的后果。因此,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在尊重这一制度客观发展规律并兼顾发展变化的国情条件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