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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幼儿园宣传管理规定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年是蓝天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年,为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稿,把微信平台做成蓝天幼儿园的一大亮点。做出以下决定:Р园级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除园长日常外的供稿,每篇给予20元的奖励。Р微信消息稿获得区级以上平台转发的,一次性奖励50元。Р所有奖励月底由宣传部发放。Р第二十条 惩戒 Р(1)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年底取消优秀团队评选资格,同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Р(2)对完不成任务的个人,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Р(3)对于捏造,虚构信息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因为虚构新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及分管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扣除30%。Р第七章其他Р第二十一条内部宣传主要以博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这三驾马车为主,主要登载班级趣事、园所动态,教学、后勤信息,也可登载各类教师原创散文、随笔等内容。内容由宣传部筛选后发表。同时还应在各类内部培训会中加强对园所制度、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宣传,加强教师的主人意识,促进教职工之家的建设。Р第二十二条外部宣传是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做好园所对外宣传的平台作用。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园所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对园所进行宣传,为园所树立良好的形象。各分管宣传园长做好和外部平台的衔接工作。Р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日常宣传工作由各幼儿园整理相关资料,编辑审核后发表。Р第二十四条各园宣传负责人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将相关信息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园所重大活动、庆典或相关纪念日时,要及时报道,做好相关的宣传。Р第二十五条对涉及到园所经营、开发和招生方面的敏感信息,全体教职员工应做好保密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在审核稿件时要做好把关作用,不得将上述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登载在宣传平台上。Р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蓝天幼儿园园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Р蓝天幼儿园Р宣传部Р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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