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Р4、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Р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Р各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职责Р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Р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Р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Р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Р各部门对破损、过期或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做好登记并交至药库,药剂科统一备案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县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卫生主管部门接到医院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院销毁。Р回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每月交药剂科登记后由总务科统一回收作为医疗机构药物性废物处理。Р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分管院长、院长、县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报告。Р保卫科应将麻醉、精神药品储存作为重点关注安全点,确保24小时值班制,每晚必须定时巡查,严防被盗事件的发生。定期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Р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各相关科室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保卫科组成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违反本制度者,按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