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 4.强化应急值守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院前急救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处于备勤状态,通知县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做好待命出动准备,随时听从应急调动和统一指挥,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5.监督、检查措施。县卫生局建立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工作督查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专家和科室负责人参加,分别到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指导医疗卫生工作。 6.信息上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天按时按要求向县卫生局应急办上报工作开展的相关信息,每天16:00前送局应急办。局应急办汇总各组情况后,每天定时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五、预案的启动和终结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后,结合疾病患者的治疗情况,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后由县卫生局通知终结。六、保障措施(一)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县卫生局建立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并配置相应的装备,储备应急药品,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服从县卫生局调动。(二)技术保障县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相关疾病的防治,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引发急、危、重症病症的医疗救治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三)经费保障县卫生行政部门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相关疾病的防治研究、培训、演练、学习、交流及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套。七、附则(一)预案的修订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的修订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