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Р(1)道路工程为“线形”走向,一般环境影响特点有局部影响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线路两侧。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佳木斯城区,根据现场勘查,线路现状以城市居民区为主。本项目道路工程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特殊生态敏感区。Р(2)道路项目一般施工期较长,施工期环境影响也较为重要,本项目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凝土均采用商品砼;工程用土采用工程挖方、工程用石方采用外购,弃土随采随运至黑通村弃土场(本项目通园巷西侧12km处),现状为低洼荒地,坑深1~3m,最大弃土量60000m3,本项目最终16555m3弃土可回填弃土场平均深度0.55m,可满足回填要求。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Р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Р(1)建设项目合理性分析;Р(2)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Р(3)建设项目营运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Р(4)公众参与分析。Р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鹤岗市城市执法行政管理局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充分研究工程设计资料、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技术评价路线见图1.4-1。Р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Р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与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工程的建设运行将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实施对周边水、气、声、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减免,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采取相应环保措施降低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该项目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Р图1.4-1 评价技术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