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须按照医院有关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规定,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由科室成立手术专家组方可实施。Р(八)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Р(九)医务科备案。Р(十)特殊情况的处理Р1、急诊手术时值班医师资质不够,若病情紧急,可以超越被审定的手术范围,应在准备手术的同时尽可能与上级医师联系,上级医师应在接到报告后指导并尽快参加手术。Р2、由外院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手术,若由较低资质医师承担,必须在外院专家担任术者,本院医师担任第一助手,并完成一定手术量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相应手术的资质准入。Р3、神经内科、心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介入室相关介入手术和内腔镜操作应参照获得资质准入后方可施行,并按本审批程序进行审批。Р三、手术医师资质准入管理制度Р(一)科主任安排手术时应按手术准入制安排手术人员,由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不符合手术准入资质的医师进行手术,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手术,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和当事医师负责。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延迟半年审定其手术资质。若发生同类手术技术事故,相应责任人应进行手术资质降级处理。若麻醉科监管不力,造成违规事件发生,由麻醉科和相应责任人负责。Р(二)医院每二年调整一次手术分级标准,每年对手术医师资质认定一次。医务科定期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调整,对手术医师资质变动情况进行再授权,并将调整后的资质表及时送交麻醉科。Р(三)报告制度Р手术中出现异常情况,主刀医师不能继续胜任手术时,应及时要向上级医师报告,如不请示上级医师所造成的后果由手术医师负责。手术发生意外,手术医师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积极参与处理,严重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处理。Р四、监督管理Р(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Р(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