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标本查对制度Р接收标本时要进行查对:Р1. 申请单是否清洁;Р2. 查申请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否重要项目空缺或填写的病史及临床检查过于简单;Р3. 查申请单与标本瓶上的名字是否一致;Р4. 查标本名称、部位与申请单上写的是否一致;Р5. 查瓶中有无组织;Р6. 标本是否放入容器内,有否存在主要病灶被事先挖取或一个标本被分送两个单位(不允许本院标本无故送往外院或随便丢弃);Р7. 容器中是否有杂物,容器上是否贴有标签;Р8. 固定液量是否充足,有否标本严重自溶、干涸、腐败或被错误地使用非固定液浸泡;Р9. 固定液用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Р10. 查对中如发现有误,需与临床医生联系并及时纠正,否则不予接收;Р11. 以上各项查对无误,接收标本者需在病理申请单上签名备查。Р取材前须将申请单编病理号,并登记后再取材。Р三、标本检材记录及核对制度:Р1、 取材时,取材者及记录者严格遵守三查三对。 Р三查:查申请单;查手术所见及有无特殊要求;查诊断。Р三对:对病人姓名;对病室、床号、住院号;对标本名称及部位。Р 如发现有问题暂时不取材,与临床医生联系解决后再取材。以防止差错及丢失小标本。Р2、 取材者根据临床医生要求,认真准确取材,不能马虎。Р3、 记录者要对照标本盒准确认真地记录,病理号不能写错,绘图形态尽量与取材标本一致。Р4、 穿刺活检小标本一律用擦镜纸包埋,以免丢失,同时滴染伊红以利包埋。Р5、 建立差错登记制度,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或经科室讨论扣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