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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和解析卷一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01 |  大小: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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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本条文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表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未冲突,因此不是法律责任的竞合。Р10.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Р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Р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РC.姓名权是相对权Р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Р试题答案РBР试题解析РA选项错误。姓名权在我国民法总则中有明确规定,已经成为法定权利不属于应然权利。РB选项正确。由于法律原则内涵高度抽象,外延宽泛,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РC选项错误。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对权利”对应特定的义务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姓名权对应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应属于绝对权而非相对权。РD选项错误。一般来说,现代社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这个限度依什么原则确定仍然存在分歧。冒犯原则是确定法的限度的原则之一,其含义是,迫使他人受到冒犯是一种恶,因为受到冒犯的人会产生一系列的心理不适,由此可以立法禁止这一类冒犯行为。本题中,王甲故意将自己的姓名改成知名作家王乙的名字,并以王乙的名字署名发表小说以增加销量,该行为已经不是冒犯,而是故意混同身份以获得利益,这是侵权行为。Р11.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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