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目标的督查落实工作,以及涉及多个部门位的督查落实工作。在人员、任务、权利己经明确的基础上, 将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各位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督查专员的工作责任并逐步加以完善。各县区、各部门各位也都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参照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实行相应的督查专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同时各县区、各部门各位要自觉接受督查专员的督导检查,并保证如期完成各项督查事项。Р(三)实行督查事项销号制度,定期不定期调度任务Р完成情况。全市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启动以后,由Р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年初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和创一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类统计,并专门建立工作台帐。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确定每项工作完成的具体时限和工作标准质量,结合每次政务督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调度的情况, 对己如期按质量标准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进行销号,对没有按期完成的工作任务,由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继续进行督导,直到任务目标完成为止,对督查完成的工作出现反复的,对督查专员要有明确的要求和意见。下一步,还要建立考核制度,不仅考核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各位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还要考核各县区、各部门位,按照任务目标的时限要求,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奖惩。Р(四)建立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工作决策落实的合力。对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要求,会议下发的文件己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并且规定上旬召开,我为召集人,或者受我委托,Р由秘书长召集,联席会议的职责已基本明确,下一步还要赋予一定的权力,包括处置权、奖励权、任务销号权等。相关的目标责任、督查责任也要由联席会议确定。各县区、各部门各位要借鉴市的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制度,形成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逐级督查、Р合力促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