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障后,仍给家庭带来较大的困难,对此能否突破大病救助的基数限制,给予更多的救助待遇。有些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一年多次住院,一次报销如杯水车薪,对此能否给予两次以上的报销。Р(二)?创新工作思路,帮助优抚对象进入相应的保障体系。“一保险两制度三网络”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建立的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体系,是帮助人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优抚对象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员,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将其尽早全面地纳入相应体系,并体现出适当的优惠和照顾。一是要把握有利时机,帮助城镇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内,对于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同时在大病救助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城乡医疗改革的成果。二是积极探索大额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路子,采取财政支付一部分、优抚对象缴一点的办法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优抚对象住院提供体系外的第二层保障网。Р(三)?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给予优抚对象更多的优厚待遇。一要充分发挥县级财政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资金补助机制,并逐步加大预算力度,乡镇财政在经费上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Р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强大力量。三要发挥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作用。既然这些机构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仍然享受着政府补贴,就有责任和义务对优抚对象给予特殊照顾。要动员他们落实好医疗减免政策,给予优抚对象在挂号、看病、取药、治疗、住院等多方面的优先、优惠待遇。Р(四)多策并举,提高优质对象的发展能力。出台制定与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措施,增加优抚对象发展经济的能力总的一条原则是既要“输血”又要“造血”,对没有致富能力的,通过直截注入资金,提高其生产、生活和医疗保障Р水平;对有致富能力的,全县各级单位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 在技术、资金、项目上给予帮扶,使他们富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