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研究院合作,委托第三方对我市游客满意度进行定期调查,及时改进发现的问题,促进我市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Р(三)进一步规范旅游从业经营行为。加强景区(点)、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监管,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探索建立导游员信用评价体系和导游员退出制度,探索建立导游员薪酬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导游服务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导游员管理水平。Р(四)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举办酒店外语达标考试等培训班,导游员年审、新导游员岗前和导游员等级考试培训班,打造“金牌导游员”队伍。积极探索建立旅游人才信息交流平台,着力解决旅游人才队伍存在的“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的问题。Р(五)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旅游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事故防范及安全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安全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Р五、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Р坚持“政府主导、条块结合、部门协作、综合整治”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旅游环境秩序监管工作力度,着力优化旅游市场环境。Р(一)进一步优化海上旅游秩序。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海上游艇破旧、卫生状况较差、秩序乱等问题。Р(二)规范“一日游”市场秩序。研究制定“一日游”管理办法,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无营运资质车辆、非法旅行社和无证导游,以及不法商户乱收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Р(三)进一步优化景区点旅游秩序。综合整治旅游风景区、城市广场及周边的旅游环境秩序,重点清理游商浮贩、乱设摊点和强索强卖等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城市良好形象。Р(四)妥善高效处理游客投诉。发挥12301旅游热线咨询投诉功能,完善旅游监察质监网络建设,细化旅游投诉纠纷调解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运行工作,高效处理游客投诉,确保投诉处结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