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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149KB

文档介绍
、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Р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Р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Р2.1 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Р2.2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Р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Р2.3 其他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Р2.4 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Р2.5 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Р2.6 以上(2.1)—(2.5)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Р3、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监理部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Р3.1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政策、方针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Р30学时。Р 3.2 监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Р4、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Р 5、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Р6、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Р7、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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