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Р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Р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Р 4、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Р 5、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Р 6、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 Р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Р 8、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点应分设,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 Р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Р 10、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Р 11、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Р 12、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Р 各责任方要严格按此目标责任书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施工而引发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Р 下达目标责任单位:责任单位: Р 责任人:责任人: 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