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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对全体村(居)民负责。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对村(社区)“两委”党务、村务公开和日常事务的监督,向村(社区)“两委”提出意见、建议,不干涉村(社区)“两委”正常工作开展。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监督原则。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独立履行监督职能,不受其它任何组织、个人的非法干预。(二)公开监督原则。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向村(居)民公开监督过程,接受村(居)民监督。(三)联系村(居)民原则。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听取村(居)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村(居)民意愿。(四)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形成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五、强化措施,确保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要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对村(居)务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二)纳入目标管理。镇政府把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量化考评,奖惩兑现。各村(社区)每半年要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年终进行一次总结,镇政府将在各村(社区)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督查打分,确定考核等次。(三)落实督查措施。镇政府将成立村务公开督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建立督查档案。每月要进行一次抽查,并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规范、不落实的村(社区),及时实施责任追究,促进村(居)务公开常态化、透明化,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镇社事办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工作随时检查的办法进行督查,从而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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