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润滑工作总体做的好的班组,根据车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公司奖励情况,给予个人50—100元每月的奖励;2、对设备润滑工作作有特殊贡献或润滑工作十分出色的个人,根据车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车间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50—200元的奖励。四、设备点检考核制度(一)、处罚1、设备点检工作要按照《兆丰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铝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岗位员工要按相关巡检要求和巡检路线,对现场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逐级向上级汇报。若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者,处罚当事人20—100元每人次;2、未进行点检工作的,处罚当事人100—200元每人次;3、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的,处罚当事人10元每人次;4、点检记录不全、不规范、乱涂乱画者,处罚当事人20—50元每人次;5、不服从车间安排,拒绝执行车间下达的点检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处罚班组100—200元每次或处罚个人50—100元每次;(二)、奖励1、对设备点检工作总体做的好的个人,根据车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给予100—500元每月的奖励;2、对设备点检工作作有特殊贡献或点检工作十分出色的个人,根据车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车间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50—200元的奖励。五、其他相关制度1、安全警示标牌,设备标牌和设备部件等掉在地上的要及时收起或恢复,不能恢复的及时逐级上报车间处理;若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者,处罚当事人20—100元每人次;2、未经车间办公室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或涂改设备标牌,违者处罚当事人20—100元每人次;3、各设备责任人,要保管好自己的设备标牌,发现有脱落迹象的或已脱落的要及时恢复,设备标牌丢失的,由设备责任人负责,在3天内恢复;4、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到或岗位员工不明白的相关事宜,向车间相关人员询问;本制度与公司相关制度有矛盾的,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5、该管理制度制定时间为2010年10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