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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栏内容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Р8、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Р9、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Р10、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Р11、召开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做出决议。Р12、组织员谈话。党委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Р13、党委审批。党委一般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并确定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Р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Р15、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Р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必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Р17、预备期满(1)考察合格:转正。(2)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Р八、公布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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