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职工安全教育登记卡中应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人员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Р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Р(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分部施工顺序先后填写,分项工程按实际作业内容填写。季节性施工、特殊作业环境等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Р4、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公司经批准后实施: Р①基础施工(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Р②地下工程施工; Р③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Р④垂直运输机械设备拆装和起重吊装工程; Р⑤模板工程; 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Р ⑦其他危险作业。 Р5、对下列危险作业,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Р①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条件复杂);Р ②地下暗挖工程; Р③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18米或施工总荷载 大于10 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 Р ④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Р ⑤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 Р ⑥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Р6、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完整的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浙江省为十二本台帐具体如下: Р(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Р(2)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Р(3)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