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处设置安全警示带,反光路锥、反光筒,及施工牌,设专人监护。8、气瓶使用安全8.1、氧气瓶和工业液化气瓶以及其他燃气气瓶、油瓶、易燃物品,不准同车运输。气瓶运输时必须罩上瓶帽和防震胶圈。8.2、氧气瓶、阀门、胶管、工器具、操作人员手及所戴手套上,均不得沾染油污。8.3、开、闭气瓶时,要用专用工具,不得用铁板手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动作要轻缓平稳,使用中禁止敲打和碰撞,人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并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工业液化气瓶开启不得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转。8.4、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丝绳、链条等吊运、单人肩扛气瓶和倒地滚动各类气瓶。8.5、工业液化气瓶和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禁止倒放使用,在主箱梁或梯坡道使用时,气瓶必须采取防倒措施。8.6、检测气瓶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且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8.7、钢板切割处应配备有防火器材(灭火器等)。本施工阶段已进入高温季节,各类气瓶必须采取防暴晒措施。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9.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工作。9.2、项目部应编制《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方案实施。9.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10、安全检查10.1、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10.2、项目经理要每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召开周安全例会,并形成记录。10.3、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10.4、项目部安全员应负责各级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10.5、项目部要每个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自评,并形成记录。11、补充说明安全交底中未涉及的事宜,请按公司相关管理文件、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