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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办理绿色通道调动有关资料及相关事项告知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小学(含幼儿园)的:幼儿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中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调入县城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幼儿园教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小学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中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一、个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个人向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调动申请(名字不能打印);2.填写《永丰县“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调动申请表》(一式五份),“调动表”必须到调出县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调入县单位主管部门、编制办、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5.属教师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6.相关材料复印件:(1)若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则提供: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文复印件;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③单位编制证复印件或当地县编办个人编制情况证明。(2)若属全省“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安置的人员则提供:①《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或大学生村官)登记表》复印件;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接收安置表》(或政府安置抄告单)复印件;③单位编制证复印件或当地县编办个人编制情况证明。(3)若属按国家政策规定安置的人员提供:①安置依据复印件;②转正定级表复印件。③单位编制证复印件或当地县编办个人编制情况证明。上述复印件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编制证由编办)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含附件)。二、资料呈报及办理程序1.将以上所有材料顺序整理后,送永丰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2.人社和主管部门部门只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和呈报,是否办理调入,最终以县政府的批复为准,必须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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