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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业务知识培训讲稿1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91KB

文档介绍
进入考察期Р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Р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Р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Р  (五)、确定发展对象、政审Р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政审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亲属在外地的,要通过派人外调、信函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Р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总支)、党(工)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发展对象政审表》、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单等。设总支的,总支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后签署意见报上级党    (工)委。上级党委召开会议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Р  (七)、短期培训Р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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