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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制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确处理扩大教育开放与抵制渗透的关系,学校的外交流活动须建立预先报批制度,邀请境外人员开展讲学、研讨等学术交流活动,对附加宗教条件、搞传教活动的要坚决拒绝;严格审批接受境外课题经费的来源和研究目的,对有敌对实力介入、涉及宗教等敏感问的研究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引进国外原版教材、使用国外网络教育资源、订阅各种国外报刊杂志,要严格把关,坚决抵制利用宗教搞思想文化侵蚀。Р十七、加强考核督查。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学校级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专门协调机构制定考核评价办法,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Р十八、依法处理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问题。依法处理在校园内及周边非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对在学校及其周边非法设立的宗教活动点,宗教工作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坚决取缔。对在校内外设立传教和涉及宗教因素的各类非法活动,宗教、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依法制止,并做好学生的教育劝阻工作。Р依法依规处理在教育教学中借机传教活动。对借安置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借机传教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视情形给予纪律处分,对从事宗教活动的,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对执意传教、屡教不改的教师,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解聘。学校要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一旦发现传教行为要及时劝阻,发现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要及时制止,顽固的要解聘、退学。Р依法依规处理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问题。要教育学生遵守法规和校纪。严禁在校内外穿教或是从事宗教活动,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经教育不该者,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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