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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抵制与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专项整治方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新疆师范大学禁止教师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责任单位:宣传部;2014年3月制定出台《新疆师范大学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宣传部;完成《新疆师范大学禁止在校大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的完善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中、长期任务。抵制与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是一项长期整改任务,是全校各部门共同的职责。力求经过一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使“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工作目标实现。四、组织实施校长、书记是抵制与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第一责任人;主管相应工作的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报、信息管理中心、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等直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五、督查问责学校把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纳入各项工作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评估与问责。1.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工作职责中。学校党委组织部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领导班子年终考核时,要将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情况作为班子政治上是否坚强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检查评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班子或成员问责。2.纳入教师职责中。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和各学院相互配合,教师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推优等各项工作都要与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实际表现相结合进行检查评估与问责。3.纳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4.纳入学生考评体系中。学生处、团委、学院党总支等部门在学生评优、评奖和奖励资助中,对参与宗教活动和佩戴、穿着宗教服饰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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