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其它地下建筑合用、且直接通向地面或上一层地下建筑的竖(斜)井。?十三、借用井道:指因战时需要而利用相邻人防工程或其它地下建筑间接通向地面或上一层地下建筑的竖(斜)井。?十四、自用墙:指仅为本工程及其口部、防护单元、房间需要而设置的墙体,以及与相邻低抗力等级人防工程或其他地下建筑间的隔培。?十五、共用墙:指相同抗力等级防空地下室之间,本工程各防护单元、抗爆单元、房间之间的隔墙。?十六、借墙:指因战时需要,相邻人防工程外墙中被用作本工程外墙或其防护单元隔墙的墙体。?十七、自用连通道:指与具有可靠出入口、抗力等级不低于本工程的不相邻人防工程之间按战时需要设置、仅供本工程使用、且有全封闭防护结构的连通道。?十八、共用连通道:指与具有可靠出入口、抗力等级不低于本工程的不相邻人防工程之间按战时需要设置、共同使用、且有全封闭防护结构的连通道。?十九、借用连通道:指因战时需要而利用的不相邻人防工程的连通道。?二十、防护区:指最外一道人防门及活门以内的区域,即战时冲击波不能自由到达的区域(活门室、扩散室除外)。?二十一、非防护区:指最外一道人防门及活门以外、战时冲击波能自由传播的区域。?二十二、建筑面积:指各层设防区域外边缘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Р’?二十三、有效面积:指各层设防区域内能提供人员、物资、车辆及设备使用的水平投影净面积之和。?二十四、掩蔽面积:指最里一道人防门就内能提供人员使用、物资储备、车辆停放的净面积,即主体内掩蔽区有效面积。?二十五、使用面积:指最外一道人防门以内能提供人员使用、物资储备、车辆停放及生活、设备设施使用的净面积,即防护区有效面积。?二十六、结构面积:指各层设防区域内墙、柱等结构所占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其中,外培面积是指其上口结构所占水平投影面积。?二十七、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指按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确定的最小门扇开启长度与门前通道最小宽度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