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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老龄办主要工作职责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固定收入。Р 四、补贴标准Р 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50元;90-9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元。Р 五、办理程序Р 1、高龄老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老龄委(办)领取高龄老年人口登记表。Р 2、领表前,工作人员须仔细询问申请高龄老人的有关情况,在验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真实有效后,方可领取表格。Р 3、领表后,应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4份,且每张表格须张贴高龄老人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以及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张。此外,还应上交2张高龄老人本人胸前手捧当年当月挂历的7寸彩色生活照(相片应可分辨出挂历的年月时间)。Р 4、表格填好后,先由村(居、社区)委会签署意见,再由所在乡镇政府签署意见,证明属实,并在相应处分别加盖村(居、社区)委会、乡镇政府的公章。Р 5、村(居、社区)、乡镇盖章后,由乡镇分管老龄工作的负责人将高龄老人的表格、生活照片,以及其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收集好,统一交到县老龄办(县四大院238房)办理审批手续。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桂阳县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发放制度Р 一、责任单位Р 桂阳县老龄办Р 二、责任人Р 主任负责制下,分管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Р 三、申请条件Р 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老年人均可享受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Р (一)户口在桂阳县内的;Р (二)年龄满100周岁的;Р 四、补贴标准Р 补贴标准为260元/月·人。Р 五、办理程序Р 由老人本人或家属凭老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完成初审评议后将申请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和造册,并公示,再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进行审批,县老龄办汇总后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对各县申报材料完成复核后,报省老龄办审核批准,方可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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