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排队制度Р甘肃省卫计委决定对推行近8年之久的医务人员“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制度进行完善补充。将原有的“四排队”、“八排队”修订为“八八排队”。即:Р医务人员八排队:医务人员用药量、抗生素使用量、激素使用量、目录外药品使用量、门诊患者输液人次比例、住院患者输液人次比例、患者自费比例、辅助用药及神经营养药用药比例;Р医疗机构八排队: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单次检查)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Р省卫计委表示,自2009年以来,全省通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工作,有效规范了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该经委决定对医务人员“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补充。Р今后,“八八排队”将纳入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内容,并将排队结果定期进行通报。自2017年1月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月汇总上报数据,并录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督促相关医院按时上报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医疗机构分析点评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督促整改和落实。Р按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及时统计按时上报数据,并定期在院内公示医务人员“八个排队”,对排名靠前的医务人员要进行处方点评分析,发现“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处理。Р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对辖区医疗机构“八八排队”的执行情况、结果应用情况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数据不实、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按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