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的语言又是反规范的:他仿佛故意地违反语法规则违反常规用法,制造了一种不和谐的“拗体”,以打破语言对思想的束缚,同时取得荒诞奇峻的美学效果。比如,他有时将含义相反的或不相容的词组织在一起,于不合逻辑中显示深刻:“有理的压迫”“豪语的折扣”“跪着的造反”等等。有时他又随意乱用词语,如:女士们“勒令”脚尖“小起来”,用“一支细黑柱子”将脚跟支起,叫它“离开地球”:这是“大词小用”;君子远庖厨而大嚼,“于是他心安理得,天趣盎然,剔剔牙齿,摸摸肚皮:万物皆备于我了”:这是“庄词谐用”;“好像失去东三省,党国倒愈像一个国……可以博得友邦人士永远国下去一样”:以名词作动词,这自然是“明知故犯”。待写到兴会淋漓时,就更是无拘无忌地将诸多不相谐的语言顺手拈来,为“我”所用:“即使连中国都不见,也何必大惊小怪呢:君不见迦勒底马其顿乎?――外国也有的!”;“北京中央公园里不是有一座白石牌坊,上面刻着四个字道:公理战胜么?――Yes,就是这个”这真是“喜笑怒骂皆成文章”。总之,鲁迅的杂文:对敌人,犹如黑暗中的一把利剑;对同胞,犹如一杯悉心泡制的清茶形式丰富多彩,莫不清新独创,给予读者以隽永的艺术享受。这除了思想内容的先进、深刻,有助于他在艺术上的发现以外,还因为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和体验,有一座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这一切,充分显示了鲁迅杂文是诗与政论的精湛融汇与高度结合,它既有强大无比的思想威力,又有无限深厚的文学魅力,不愧是我国现代杂文的典范。参考文献[1]刘茂海.从鲁迅前期杂文看“五四”时代精神[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2]舜之.要有鲁迅式的批评――读吴有恒杂文著作有感[J].文艺理论与批评,1991(5) [3]肖云儒.想起鲁迅――读“阳光杯”获奖杂文[J].报刊之友,1997(3) [4]沈金耀.鲁迅杂文诗学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