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Р一、目的Р提高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制定本制度。Р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的所有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工作。Р二、工作职责Р(一)防汛办公室Р1.负责极端天气预警;Р2.保证值班人员在岗。Р三、管理内容和方法Р(一)管理流程Р1.防汛办获取预警信息,向各科室、各所发布;Р2.各科室各所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安全检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Р(二)自然灾害预警预报Р1.预警信息获取渠道主要包括:天气预报、水文站、上级主管部门发布预报等。Р2.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Р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及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Р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Р预警信息等级分为红、橙、黄、蓝四级。Р3.预警信息由防汛办公室通过管理处内部平台发布预警信息Р4.应急处置Р(1)各所接到预警信息通知后,首先确保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立即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上报。Р(2)各所安全生产预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备查。Р5.预警通报将作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三次受到预警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Р四、附则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