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会活动阶段(2月11日—15日)。举行灯会活动启动仪式,灯会活动全面展开。Р 3、总结表彰阶段(2月20日—2月24日)。组委会对元宵灯会活动进行评比,从中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一等奖奖励1万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Р 四、有关要求Р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群众文化活动一项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之中。要认真制定参展方案,安排热心、负责的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并保证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行。Р 2、参展的各类花灯、灯饰形式、规模、内容不限,提倡在传统花灯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力争制作出现代、新颖、风格独特的单项和组合类花灯,同时便于夜间观看欣赏。购买的成品花灯不得参展。Р 3、送展时间为2月9日至10日,活动现场安排有专人负责与送展单位进行安装布置,同时按顺序统一贴标牌号码;为便于花灯的布置,请提前准备好带插头的电源线(8-10米),并在花灯适当位置注明送展单位名称。Р 4、支持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形象宣传,通过布置横幅图版、猜谜语、知识答题、商品促销、文艺演出等方式,丰富灯展活动内容。各项活动要及时与灯展主办方联系,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Р 5、拟定于2月11日16:00在财富酒店路口举行灯会活动启动仪式,并举办社火、猜灯谜、民间艺术表演等活动。Р 6、在灯展期间,将组织社会各界、专家等对参展花灯进行评比活动,设若干奖项,颁发奖金和奖牌,并将参展单位获奖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Р 7、各系统参展的花灯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并及时将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主办单位。Р 8、撤展时间为2月15日早上10:00—13:00、下午16:00—19:00。撤展当天安排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送展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撤回花灯,凡是规定时间内没有撤回导致花灯丢失等现象组委会不负责任。Р 9、未尽事宜,请与市文广局社文科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