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点是农民合作社,一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含金量非常高的一项政策。Р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快建立部门联合评定发布示范社机制,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Р据了解,近年来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农业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农民合作社已有68万家,同比增长30%。Р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流转Р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中,土地流转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土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引导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为形成统一的要素市场创造条件,刺激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动力。一号文件要求,“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Р这一表态不仅代表未来土地政策的导向,也是为了培育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将成为政策扶持重点。Р其实,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起,市场普遍猜测一号文件将关注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文件公布,预期落实,“家庭农场”也首次在一号文件中出现。对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在一号文件中再次明确。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多次强调,“大农户”也是我国农业发展大势所趋,农业部门下一步要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大力扶持一些种粮大户。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主力军。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有11万家,其中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125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