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Р作站共同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及承包人的出险记录。Р承包人应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填写工程Р出险通知书; 同时,根据损失情况向监理代表处和业主提交拟需保险赔款金额Р的申请《保险赔款申报及审查书》(合表5-1),并附与此事件有关的最终详细资Р料。拟需的保险赔款金额经项目工作站初审后,由计划合约部送保险公司办理Р保险理赔,并由保险公司对赔款费进行终审。与此事件有关的最终详细资料应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Р工程出险的原因、详细经过;Р保险索赔所适用的合同条款;Р保险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费用计算;Р与此保险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如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Р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以及工地的原始记录等。Р在保险公司核定保险赔款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具体理赔谈判和配合办理Р有关具体事宜,监理代表处和计划合约部协办。Р在保险公司根据核实的实际情况和提交的索赔资料,依据保险合同规定Р核定保险赔款后,保险公司将赔款通知书送达业主并将保险赔款支付给业主。Р项目工作站在接到理赔款后的7天内,应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计划合Р约部办理支付承包人的赔款金额手续,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初审,董事Р长审批后,将赔款情况《保险赔款书》(合表5-2)通知监理代表处和承包人。Р承包人按期中支付的方式领取保险理赔款。Р工程出险申报及理赔程序见图3-2-8-5。Р工程出险Р承包人立即通知保险公司、项目工作站及监理代表处,并作好现场保护及记录Р承包人、保险公司、监理代表处及项目工作站查看出险现场和核实损失情况Р承包人申报《保险赔款申报及审查书》Р项目工作站初审,公司相关部门审查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Р保险公司将保险赔偿支付业主,同时项目工作站将赔款情况通知监理代表处和承包人Р承包人按期中支付规定申报和领取保险赔款Р图3-2-8-5 工程出险申报和理赔程序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