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Р4、一方应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Р5、因开展工作之需要,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关联公司透露或使其接触从对方获取的信息的全部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但前提是甲、乙双方必须要求相关机构或人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Р6、因工作需要向新闻媒体或公众提供有关情况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依照有关规定对外提供。Р7、信息出现下述情况时,甲、乙双方不负有保密义务:Р(1)信息已因合法原因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Р(2)信息已因第三方过错而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Р(3)双方一致认为不属于保密范围内的信息;Р(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的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需向第三方披露相关文件。Р保密期限Р协议双方承担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保密义务之日为止或保密信息因任何途径公开为止。Р违约条款Р如发生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秘密文件被协议双方之外的第三方非法获知的泄密事件,如秘密文件的提供方有证据证明是另一方和/或另一方的员工、代理人过失行为所致,另一方应负相应责任,并依法赔偿因此而给本协议对方造成的损失。Р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Р本协议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其他Р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三份。Р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Р(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签署页)Р甲方: 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Р乙方: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