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列条款。Р一、协议期限Р本协议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10年12Р月4日至项目野外工作完成时即行终止。Р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Р经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在甲方项目所在地从事杂工工作。工作内容由甲方就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Р三、工作时间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进行安排。Р四、劳动报酬Р1、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2200元。Р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签字等情况。Р五、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Р1、经双方商定,工作期间,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Р2、工作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Р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Р1、甲方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的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Р2、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Р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Р七、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Р1、劳务协议期限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Р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和解除本协议。符合解除本协议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Р3、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协议,将按《劳动合同法》支付乙方赔偿金。Р八、其他Р1、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Р2、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本协议自行解除。Р3、乙方工作表现良好,甲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Р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但不得违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Р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甲方:Р负责人: Р时间: 年月日Р乙方:Р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