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执行。二.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三. 工作任务: 1 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塔吊司索工,从事司索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 乙方应按照塔吊司索工操作规程和甲方对塔吊司索工的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进行工作。 3 乙方应无条件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 因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四.劳动报酬: 、聘用期内乙方的工作为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工作发付顺延一个月时间。停工期内不计发工资。五.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2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 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七.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