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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4 |  大小:1350KB

文档介绍
于120km/h时,遇来车,应在距来车不少于800m下道避车,在列车慢行条件下可距来车500m下道避车。在快速列车行驶区间,按不同速度等级的制动距离下道避车。Р 10、在双线作业时,必须在本线一侧路肩上避车,不准在邻线上或跨越邻线避车。严禁在双线中间避车,工具不得侵入限界。Р11、在站内作业应特别加强瞭望,应在施工前选定避车地点,来车时到指定地点避车,当不能确认来车进路时,必须下到安全地点避车。Р 12、在无避车台(洞)的桥隧内作业时,必须到桥隧外避车;在长大桥隧内作业时,要拉开距离,有车来时必须到避车台(洞)内避车,不准在人行道或靠在隧道壁边或蹲在侧沟内避车。Р 13、酷暑、严冬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Р。Р 14、人员下道后要站在限界外,面向列车尾部,避免风沙伤眼,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Р15、施工结束时现场安全员应:会同线路负责人检查线路状况,检查线路两侧施工机具、设备、材料等是否牢固是否侵入限界,确保行车安全。Р16、线路开通后安全员应检查慢行标志插设位置、慢行速度牌是否准确。Р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Р(一)一般规定Р1、营业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营业线上施工的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应满足施工所在地铁路局的有关施工安全要求。Р2、营业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Р3、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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