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的车辆装载、配载; Р2、不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 Р3、不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 Р4、不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 Р5、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Р6、应当按规定装货、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Р7、应当按规定检查车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Р8、按规定认真填写治超销售台帐。Р治超领导组全体人员要认真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抓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工作,如果发现领导组成员不按本管理制度执行,违规人员除在本公司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政府令移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Р Р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实施办法Р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从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杜绝我公司出现超限超载车辆。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办法: Р一、人员安排: Р开票员:负责车辆证件的审核,填写《货运源头车辆装载登记表》。Р计重员:负责车辆过磅计重、兼管开票。Р:负责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Р:负责全面指导工作。Р二、工作原则: Р认真按《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暂行办法》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执行。开票员应认真执行“单票限开、单车限装、票吨相符”的原则,不准为非法车辆、无证车辆开票。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原则,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Р三、责任追究: Р为确保治超工作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谁放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由个人承担。Р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制度Р为贯彻落实货运源头治理政策,确保本单位对运输车辆“每车一票,单票限开,单车限装,单吨相符”做到零超装,对相关责任人有下列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处罚。Р一、未执行车辆查验登记制度,一次罚款100元。Р二、未执行车辆装载制度,一次罚款100元。Р三、对屡犯不改罚款在二次以上的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