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新发生与外国人、无国籍人Р通婚情况即时报告表Р报告人基本情况Р姓名Р工作单位Р及职务Р《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事项Р1.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Р子女姓名Р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Р姓名Р国家Р工作(学习)单位Р职务Р登记时间Р本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月日Р阅签人: 阅签日期: 年月日Р附件5Р领导干部子女新发生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Р通婚情况即时报告表Р报告人基本情况Р姓名Р工作单位Р及职务Р《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事项Р1.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Р子女姓名Р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Р姓名Р地区Р工作(学习)单位Р职务Р登记时间Р本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月日Р阅签人: 阅签日期: 年月日Р附件6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新发生移居国(境)外情况Р或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Р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即时报告表Р报告人基本情况Р姓名Р工作单位Р及职务Р《规定》第三条第(六)项事项Р1.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Р姓名Р移居国家Р(地区)Р现居住城市Р移居证件号码Р移居类别Р移居时间Р备注Р外国国籍□Р永久居留资格□Р长期居留许可□Р外国国籍□Р永久居留资格□Р长期居留许可□Р外国国籍□Р永久居留资格□Р长期居留许可□Р外国国籍□Р永久居留资格□Р长期居留许可□Р说明:“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配偶、子女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属于“移居国(境)外”情形。应报告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也应报告配偶、子女中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备注”栏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比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Р2.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Р姓名Р所在国家(地区)Р工作、生活城市Р起始时间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