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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范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料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药品和医疗用品安全生产等内容。Р第二十五条文物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评定文物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市场参考价格,确认文物损害及因果关系等。Р主要涉及字画类;玉器类;磁器类;青铜类;综合类等内容。Р第二十六条电力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造成电力生产事故的原因,电力损伤状况,事故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因果,电力设备质量等问题。主要涉及电力工程;电力可靠性;电力生产事故;电能质量;交易电量及计量;电力设施保护;电磁环境影响;电力人身伤害原因等内容。Р第二十七条海事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海事活动中涉及的相关专门性问题。主要涉及海运事故责任与损失;船舶检验;水域污染与海洋经济生物损害;救助打捞等内容。Р第二十八条环境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空气、水(不含海洋)、土壤、生物、大气、噪声等。主要涉及水环境(如环境监测、有害物鉴定、污染原因、因果关系、赔偿事实等);土壤环境;Р大气环境;动植物环境等内容。Р第二十九条道路交通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物损害的事实及状况。主要涉及人身损害;机动车性能;机动车损害;相关物品损害;财产损害;交通事故原因;因果关系等内容。Р第三十条保险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寿险和财险的有关事实及状况。主要涉及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等内容。Р第三十一条火灾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是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实及状况。主要涉及火灾事故原因;人身损害;财产或物品损害;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等内容。Р第四章附则Р第三十二条各类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涉及的技术方法、技术规范和执业资质、执业规则另行规定。Р第三十三条未纳入本规范调整范围的鉴定类别,可以依照相关的行业规范、行业规则和行业要求规范其执业活动。Р第三十四条本规范由司法部负责解释。Р第三十五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颁布的《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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