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款项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此外,甲方对每笔逾期款项有权收取人民币3000元的催收工本费。Р4、投资日到期后,乙方未能在不良资产包回购日内偿还投资本金和利息。乙方迟延支付利息或者迟延偿还本金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Р八、其它条款:Р1、甲乙双方均对于在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Р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Р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Р4、合同终止:Р1)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Р2)双方资金或项目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Р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作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Р4)本合作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解决。有关本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5)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互交换存档备案,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Р九、管辖争议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十、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Р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或)盖章后生效。Р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此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页)Р甲方: (公章)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Р乙方: (公章)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Р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