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了解。同时负责编发《人大代表来信来访摘编》,送院领导同志阅读。Р (二)建立全院人大代表联系协调机制Р 代表联系工作实行党组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协调沟通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检察院还可实行代表联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分级实施、分工包干制。检察院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每季度向代表联系办公室报送该季度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其中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由政工部门负责提供队伍建设及基层院建设以及提供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控申部门负责提供涉检信访、接待群众来访的有关情况;主要业务部门向代表联系办公室报送该季度的主要业务工作、专项工作开展等情况。同时上述部门在代表联系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配合做好全院的代表联系工作。Р (三)深化检务公开宣传工作Р 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印制较详细的《检务公开手册》,涵盖主要检察业务部门,借此积极向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每季度编发一期专送人大代表参阅的《检察工作简报》,通报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转办案件等事项等情况。对检察机关查办的大案、要案和影响较大群众比较关注的案件要及时宣传,使他们及时了解一段时期内的检察工作重点和内容,从而有针对性地支持和配合检察工作的开展。Р (四)坚持发放问卷调查表工作制度Р 每年坚持在本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后向与会人大代表发放问卷调查表,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认真整改,把检察工作评判权交给人大代表。同时不定期地辅以致信或发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向人大代表书面汇报工作并征求意见和建议。Р (五)探索院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人大代表制度Р 对本地区人大代表按区域进行划分,由党组成员分包进行经常性的联系、走访座谈,面对面交流,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规定每名党组成员每月必须电话联系或走访座谈一次,全年要将分包的人大代表联系一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