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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价费字[1992]479号(发改价格〔2007〕670号通知作废)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单位要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Р    三、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深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收:Р(一)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见附表);Р(二)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5万元/人/年。(三)不宜按(一)、(二)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Р    四、以上(一)、(二)两项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为指导性价格,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Р    五、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监理费由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Р    六、工程建设监理费用于监理工作中的直接、间接成本开支,交纳税金和合理利润。Р    七、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费的收支管理,自觉接受物价和财务监督。Р    八、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建设部门可依据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备案。Р    九、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Р Р附表: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Р序号Р工程概(预)算 M(万元)Р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Р监理取费a(%)Р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监理取费b(%)Р1РM<500Р0.20<aР2.50<bР2Р500≤M<1000Р0.15<a≤0.20Р2.00<b≤2.50Р3Р1000≤M<5000Р0.10<a≤0.15Р1.40<b≤2.00Р4Р5000≤M<10000Р0.08<a≤0.10Р1.20<b≤1.40Р5Р10000≤M<50000Р0.05<a≤0.08Р0.08<b≤1.20Р6Р50000≤M<100000Р0.03<a≤0.05Р0.60<b≤0.80Р7Р10000≤MРa≤0.03Рb≤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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