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银行机构再次明确本单位联网核查工作牵头部门,并于2007年9月底之前将牵头部门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其中,全国性银行机构总行应将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总行支付结算司;全国性银行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银行机构应将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支付结算部门。Р (六)请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外资银行;请各省(区、市)公安厅(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在省(区、市)的公安机关。Р 本通知实施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人民银行总行支付结算司和公安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民银行总行支付结算司联系人:杨青,联系电话:010-66194067;公安部信息中心联系人:倪培峰,联系电话:010-66263308。Р附件:Р1.联网核查结果证明Р 2.公民身份信息核实申请表Р 3.公民身份信息核实情况反馈表Р中国人民银行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Р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Р附件1Р联网核查结果证明Р Р一、提交核查的公民身份信息Р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Р二、联网核查结果Р(一)公民身份号码与姓名一致,与反馈照片核对:Р1、 相符; 2、不符; 3、未反馈照片。Р(二)公民身份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Р(三)公民身份号码不存在。Р核查机构(业务公章)Р年月日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Р公安机关核实回执Р Р一、提交核查的公民身份信息Р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Р二、核实结果Р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Р证件照片: ;户籍管理机关: 。Р备注: 。Р核实机构(业务公章)Р年月日Р附件2Р公民身份信息核实申请表Р 申请银行机构所在地:( )省( )市( )县申请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