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作。Р(八)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Р二、住建局党政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Р(一)郑长进(党委书记、局长):Р1、对住建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Р2、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局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Р3、安排和部署全局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和建立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至少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Р4、每月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一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督促住建系统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Р三、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组Р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组组长的工作职责Р1、各专项组组长为专项工作组牵头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含宣传、培训、检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专项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要对各专项组工作抓好督查考核;Р2、牵头组织本专项组分管领导及成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不得少于8次;Р3、牵头召开本专项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个月不少于1次;协助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分析本工作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Р4、认真整理本专项组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及时向分管领导及局安全办报送本专项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半年、全年总结以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培训工作计划;Р5、制定本专项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