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 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险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 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十四)校车管理员工作职责 1. 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 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 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 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 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台账, 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三、目标考核(一)工作目标 1. 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2. 制定完善职责范围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全演练活动及安全检查活动。 4. 创新性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 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6. 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二)考核表彰每年年底,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 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 造成严重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 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对因管理责任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取消单位或个人当年评优、晋级、晋职资格, 直至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姚集中心小学 2015-3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姚集镇中心小学 2015-3